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从2019年1月开始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框架做出了一些重大调整,特别是在涉及到非居民的部分。
根据国际税务惯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183天的界限来划分中国大陆的居民和非居民。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后,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一般而言,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申请税收优惠(即与中国签署的各种双重征税协议),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对于跨国公司和个人至关重要。
当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获得收入时,可能需要在其所在国和中国双重征税,这可能会大规模增加其税收负担。
但是,在缴纳双重税后申请退税手续,甚至综合上的退税申请手续可能需要许多不同的文件。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其中之一,在申请退税的过程中它是非常有用的一种文件,也是申请退税手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可从当地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
-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 雇主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申请人的中国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纳税收据(由当地税务局签发);
- 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护照上的入境印章);
-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手续和签发证明的过程根据地区和具体税务机关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在上海,税务机关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