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工作的外籍人士,是越南的税收居民,必须按照越南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税收居民可以适用一些扣除项目,以减少应税收入基数。不过,首先必须了解税收居民身份是如何界定的。
越南实行的是居住地税制。如果在一个自然年内个人在越南居住超过182天,或者从到达越南之日起居住超过1年,就被定义为税收居民。越南的税务居民须就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就业收入缴税。与中国类似,越南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并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公司必须在年初核算员工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负债。
在越南,部分个人收入可免缴个人所得税。这些收入包括:
-银行存款和人寿保险合同的利息
-奖学金和退休金
-高于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
-因慈善目的而取得的核定收入
此外,对于外国工人,如果他们符合法规规定的某些要求,他们的一些与工作有关的福利可以免税:
-在越南的搬迁津贴(一次)
-年假员工的往返机票(每年一次)
-公司为其外籍员工子女在越南支付的学杂费
-培训费
-伙食补贴
-交通补贴
最后,外籍人士有权向税务机关登记一名合格的受抚养人,以便为该受抚养人申请190美元的减税。受抚养人可以是配偶或不能工作的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或月收入低于43美元的18岁以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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