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7月10 日发布通知,房地产市场的 16 条金融支持政策中,将此前公布的两条规定的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
在存量融资展期方面,原规定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 1 年”。此次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 1 年”。原规定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此次调整后,适用期限也延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
业内分析指,此次调整指向房地产供给端,一是允许已有开发贷款等融资合理延长还款期限,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就保交楼等提供融资支持。
但根据《经济观察报》的报道,国有四大行和股份制银行都对继续投入资金到不良项目有着多重顾虑。一个关键因素是几方面对 “保交楼” 有着不同的理解,文章提到:
住建系统和地方政府端所说的 “保交楼”,是指保障问题楼盘建设、交付;而金融监管端的 “保交楼”,侧重于如果银行发放了按揭贷款的不良项目烂尾,购房者可能选择断供,这会形成银行个人不良贷款,因此鼓励银行去做保交楼配套融资。
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针对房企融资问题出台一系列举措,从存量和增量入手,加大贷款、债券、资管等多渠道融资支持力度,保持优质房企融资性现金流稳定,有助于引导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回归安全区间,推动行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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